近,距离洛恩的‘新家’只有不到10分钟的路程,当然前提是坐马车。
凯恩斯似乎是这里的常客,他并未用菜单而是和一个相熟的侍者低语几句,过了没几分钟一个个边上画着精美雕花的白釉盘就被端到了桌上。
洛恩傻了。
他眨了好几次眼,确定偌大的盘子上只摆了一个不到婴儿拳头大小的芝士蛋糕,以及几片可怜兮兮的西红柿与白水煮西蓝花。
他想过小资的中产阶级在用餐时讲究的是格调与品位,但没想到格调竟然高到了一个洛恩完全看不懂的层次。
这是什么?喂仓鼠的吗?你们这里是袖珍宠物餐厅吗??
洛恩觉得自己一口就能把这些打发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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