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神都之后,李慕逐渐意识到,熟读法律条文,是没有坏处的。
想要推翻以银代罪的律条,他首先要了解此条律法的发展变迁。
此法是在先帝时期所创,初期之时,只要不是谋逆欺君之罪,即便是杀人放火,都可用金银代罪。
后来,因为代罪的范围太大,杀人无须偿命,罚缴一部分的金银便可,大周境内,乱象四起,魔宗趁机挑起纷争,外敌也开始异动,百姓的念力,降到数十年来的最低点,朝廷才紧急的缩小代罪范围,将人命重案等,排除在以银代罪的范围之外。
这样虽然暂时降低了此事的影响,但此法一日不废,一日便是大周顽疾。
之后,有不少官员,都想
本章节后续内容加载中,请正常浏览,重新载入或刷新当前网页 第一版主网
#每次出现验证,请不要使用无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