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老师,之前我没有选择《传闻中的陈芊芊》一角是我的不对,而且我也认识到了错误,我希望您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吴兰朝着余小树说道:“我在百芊传媒也算任劳任怨,而且我又是百芊传媒惟一的女艺人,我认为于情于理百芊传媒都应该捧我……”
这翻话吴兰说的很直白。
而且如果仅仅只是说这翻话,那么余小树觉得问题倒也不大。
毕竟想红是艺人的天性。
公司与艺人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买卖,大家无非就是合作,而且买卖嘛,那么当然有商有量的。
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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