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很多荒田在修完水利之后会变成好田。
然而朝廷不准这些商人插手。
准备把那些水利增值的土地作为国有地,在淮河地区搞出足够的基本盘“官田永佃不得卖”的类似均田制的自耕农。
一方面为了赚回来荷兰人债务的利息,另一方面也是朝廷在废弃运河国策之下,必须要保证南北之间的陆上稳定,要准备置至少五万户官田永佃农,主要是退役士兵。
本来商人想着,朝廷修淮河缺钱,真要是确定修淮河了,也可以投资买荒地,朝廷得了钱,他们也得了地。
奈何大顺依旧是严重的抑兼并、保小农国策,坚决禁止大商人在“畿内”搞任何形式的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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