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尽者,亦可于奏折中详悉批示,以定行止。”
意思是:臣下可以将拿不准的问题提出来,请皇帝裁夺;皇帝对不了解的或不懂得的问题,可以询问臣下,以增长见识,作出决断。
雍正朝的许多重大政事,如摊丁入亩政策等,就是雍正与有关大臣通过奏折反复筹商后定下来的。奏折用来讨论政事、决定政策,不仅使它有了新的生命力,而且使它成了推行征治的一种重要工具。
雍正七年下令实行副本制度。
凡奉朱批的奏折,都由军机处誊录一份备查,即为“录副奏折”。
只有极少数奏折或因事涉机密,或因风闻奏事,被皇帝留在宫中,称为“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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