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持有户帖,可离开聚居地,允许在澳门以外的地方通行。
第六条,划出一块地皮,建立澳门小学,今后择期建立澳门中学。澳门十二岁以下孩童,必须进入学校读书,而且不享有免费学习的优待。
第七条,澳门长期定居的外国人,如果会说汉话、写汉字,可以申请正式户口,从此归化为中国人。但是,必须放弃天主教、新教等西方宗教信仰。
第八条,澳门外国人聚居地边缘,将会建一座道观、一座佛寺,分给僧道土地耕种。愿意改信佛教、道教的外国人,可以前去聆听僧道讲经。
第九条,允许葡萄牙人、西班牙人,直接在广州进行贸易。
这九条如果签订,施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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