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能大火的爆款游戏,自己也不会去围绕这款游戏打造什么“大ip”之类的。
直接买个代理权不就得了嘛!
于是他开口说道:“那这样好了,游戏版权我不全部买走,也只要一半,就是我们双方公司共同拥有《永恒之歌》的版权。然后双方都有权利对游戏的原始版本进行再研发升级,也都可以自由运营这款游戏。胡总认为这样如何?”
沈浩给出的这种方案,其实就是他刚开始承包服务器那种合同的升级加强版!
等于他掏钱买到了《永恒之歌》的永久运营权,而且拥有对游戏升级改版的权利。
另外,老胡这边公司也可以继续运营这款游戏,前期投入的宣发费用也算没
本章节后续内容加载中,请正常浏览,重新载入或刷新当前网页 第一版主网
#每次出现验证,请不要使用无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