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谭越办公室中,翟全和谭越分坐沙发两侧。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中间的茶几上摆着一份合同,关于翟全演唱《悟空》之后的分成合同。
并没有走特殊制式合同,正常的分成合同,只是谭越嫌麻烦,让人把合同从法务部拿了过来。
歌曲所获收益是和公司二八分成,谭越和翟全占二,公司占八。而谭越作为词曲创作人,对歌曲的贡献自然要远超演唱者翟全,谭越占剩余的一点五,而翟全占零点五。
加上谭越当初签的合同,《悟空》也是他创作作品,可以拿走一成分成,所以谭越最后能入账《悟空》全部利润的两成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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