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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主网 > 大宋第一匠户 > 第三十三章 灭交趾

第三十三章 灭交趾

近的奏章。

林近就一个要求,二十五岁以下的未婚男子必须迁徙到交趾。

即便庞籍和范仲淹很不赞同林近用这种手段占领土地,但是木已成舟,又能怎么办?

二十五岁未婚的迁走,这并没有什么,毕竟在古代十五岁就要结婚了,二十五都没成亲的,大概这辈子也没希望了。

很快在曹丹姝的一力支持下,诏书很快就发下来了,全大宋境内一时之间喜事连连不断。

“没成亲的要抓紧了,迟了就要发配到交趾了,据说比雷州、琼州还要远。”

“你懂什么?朝廷打下了交趾,人过去就分地,知道为什么要没成亲的吗?因为那边只剩下女人了,迁过去直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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