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毁了,官司也要完?彻底成全陈止?
公堂外,激愤的人群也明白过来了。
“陈少爷带着一个书童,现场放火又逃跑?”
“白青府上下都是酒囊饭袋么,这都抓不住?”
“说不通啊。”
按新汉律法,官府判案需要的证据主要分五种。
第一种是书证,是记录和证明案件情况的文书,多数是官府收集。
第二种是物证,指的是对案件事实有证明效用的物件和痕迹。
这第三种就是人证证词,至于这第四个,则是被告的供词,第五个乃是受害者陈述。
五种之中有三种要靠个人的陈述,由此也能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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