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电话时间很长,巡逻警察经过,要求方凌马上把车开走,这里是即停即走路段。按照正常来说,许璇看见这情况会较快挂电话,然后上车。但是没想到许璇竟然出示了证件,巡警离开后,许璇继续走到一边打电话,显然这个电话对许璇来说很重要。
方凌有推理能力,假设这电话是公事,自己是许璇的同事,不应该避开自己。假设这电话是私事,许璇在巡警到达后,应该尽快挂电话,回头再联系。除非许璇这个电话不能不接,不能不花费这么长时间。一个可能,许璇有特殊任务。一个可能,许璇接不太好的电话。虽然四名嫌疑人被圈定的消息方凌知道,但一直没有将许璇认定为内奸。这种事要不要和内务局说明呢?没有证据,纯粹是一名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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