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花随身遗物摆放在桌上,物证组的人打开了紫外线,于花的手包内有一个信封,信封是空的,但是在紫外线下,信封正面显示,要求于花在当晚十一点四十分到教学楼七楼。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可以猜测,有人要挟于花……化学老师的手套,特殊钥匙……其实化学老师去过于花的公寓,留下了一些东西,让于花拿信封到派对二楼洗手间寻找答案,信封在二楼洗手间紫外线照射下,出现了字。字体是用铅笔和直尺压着写的,无法核对笔迹。
怪,既然要杀死于花,既然能掌控于花,为什么要让于花去派对呢?为什么不让于花直接去教学楼呢?苏诚认为凶手是化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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