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奥斯曼帝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商业合作的范畴就更广阔了,包括降低关税、特许经营权等等,总之中心思想就是扩大东岸商品在奥斯曼帝国的市场份额(苏日安这个份额比例已经很大了),并大力排斥来自西欧诸国的商品。
奥斯曼帝国不得因为需要保护国内手工业等理由而对东岸商品实行配额限制,也不得对东岸公司或商人摊派各种乱七八糟的费用。为保障这种情况,奥斯曼帝国需设立一家特别的仲裁机构,尽最大努力维护良好的商业秩序。如仲裁机构作出了不利于东岸公司的判决,那么东岸政府有权进行惩罚,包括但不限于中止贷款等等,且奥斯曼帝国政府不得进行任何报复行为。
军事领域的合
本章节后续内容加载中,请正常浏览,重新载入或刷新当前网页 第一版主网
#每次出现验证,请不要使用无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