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考场上传来一片惊呼声,应该是这道题让大部分士子都呆住了,这道题居然超出了朝廷给的考试范围。
《宋刑统》本身就是照搬《唐律疏议》,要写出两者的不同之处,并不容易,莫说考生,就算一般审案的知县也未必知道。
不过李延庆并不觉得这道题出了考试范围,只是这道题出得很深,这些不同点实际上是在案例中出现过的,至少五个案例的判决中都涉及到了唐宋刑法的异同。
当然,朝廷给的案例中并没答案,考生必须自己去深入研究才会发现,但一般考生哪有时间去研究?
说起来李延庆还要感激周春借给他的案例整理笔记,周春祖父就批注出了唐宋刑律的十几个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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