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李家,李家就要替潘家缴纳田税。这本就是官府的条陈。”
李洛真是呵呵了,不要田也要交田税,高丽政府好有才啊。“我听说闵家只有八亩田,为何不把潘家这七亩分给闵家?闵家也会多缴七亩的田税,并不会减少官府税收啊!”
高简一愣,苦笑道:“若李家主果是世族子弟,其中道理定会一想便知,在下却不好明言。”
“如此说来,七亩田税是必要缴纳的了?”
“正是。律法如刀啊!”
“可否宽限些时日?”
“若是别人,必要三日内交齐。可李家主终究不同,在下愿效力通融一二,拖延些时日。不过最迟腊月二十之前是定要缴纳的。” <
本章节后续内容加载中,请正常浏览,重新载入或刷新当前网页 第一版主网
#每次出现验证,请不要使用无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