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家姐妹听的差点气炸肺,被这一家的无耻惊到。
至于人证,肯定是没有的。
除非老太太和她女儿有本事找人来做假证。
真要有那本事,就不会为了一点医药费彻底不要脸了。
物证也是不存在的。
因此所谓举证,就是陈述老太太或者她女儿编的事实经过。
然后被告举证。
打官司很扯蛋,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问题,就好比现在,原告明明拿不出证据,只能自编自说。可如果被告不同意原告主张,那就得被告举证,但如果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就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扯蛋就扯蛋到这个地方,所以这年头都是告人的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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