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那都是顺理成章到不能再顺理成章的,所以不觉得这些正面论述有多值钱。
但是,这部法毕竟是07年3月两-会时才正式通过的。
在《物权法》出炉的那两年大讨论中,各种逆流的力量可是不少,比如人-大的杨教授,就站在一个大锅饭余孽的立场上,大谈“《物权法》究竟是保护私有财产,还是保护既得利益?社会注意国家该不该有《物权法》?‘私有财产圣不可侵犯’这种理论,究竟是不是资本注意国家独有的?”之类的观点。
而且这样的观点还颇有市场。
尤其是很多学者明知道《物权法》一旦颁布、土地确权更明晰、拆迁会更困难、政府卖地的价格也会暴涨,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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