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之命”结婚。
想到当年已经二十七岁的父亲,居然娶了一个小他十一岁,仍在高中读书的年轻美眉当老婆……我想不管是谁听到这个消息,都会骂我爸爸一句:“辣手催花的衣冠禽兽!”不管事实真相如何,妈妈当年为了生小孩而休学,并且在十七岁生下我之后,就成了专职的家庭主妇;直到我五岁那年,妈妈发现爸爸因为在外面有了女人,于是两人协议离婚;之后,我便和妈妈开始相依为命;而她为了养活我们母子俩,不得不从专职的家庭主妇,转职为兼顾工作与家庭的职业妇女。
由于学历受限的关系,所以她一开始找工作并不顺利;若不是我外公及时伸出援手,让她在夜市贩卖那些——由外公的服装工厂生产的成衣,之
本章节后续内容加载中,请正常浏览,重新载入或刷新当前网页 第一版主网
#每次出现验证,请不要使用无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