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来企业洽谈业务的外商,都不知道他们公司出了什么违法案件,由此产生了对他们的不信任,一些本来应该谈成的合同都不谈下去了。我组织国税、地税的负责人开会,要求他们的人,少到企业去,最少不要穿制服去。可他们都说,上级有要求,不能不这么做。如果企业发生了偷逃税案件,如果省政府能不让检察院治他们的渎职罪,就可以少去。”
“看来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呀,就没有办法改变?”
午阳说:“办法是有的,将企业性质办成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情况就会好得多,可税收优惠要多得多,实际税收负担远低于内资企业,造成了税款不应有的流失。还有一个就是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由事务所核查企业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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