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均田制
唐政府规定:民始生为黄,4岁至15岁为小,男子16岁至2o岁为中,21岁至59岁为丁,6o岁以上为老。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至唐玄宗时,改18岁至22岁为中,23岁为丁。国家每年一造计账,三年一造户籍。户口簿籍是国家推行均田和租调制度的依据。
唐代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是:其一,对百姓授田的规定。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三十亩;这些人如果为户主,每人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减百姓之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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