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在苦力贸易的初期,这些招募活动无论是在雇主还是雇员的国内,都不属于合法的行为。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满清的《大清律例》里面明文规定,一切官员军民人等,私自出海经商者、移居外洋海岛者,应照交通反叛律处斩立决。有县府官员通同舞弊知情不举者,皆斩立决。仅属失察者,革职永不叙用。科道官员失察降三级,督抚失察降两级,处罚力度不可不谓为酷烈。
这些法律条文的制定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最初是为了遏制东南沿海的反清活动,后期是为了制止农业人口外流,但是到了清朝中晚期,无论是从经济还是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待,这些法规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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