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多少的联系。
现在忽然遇见一个曾明朗,确实叫秦暮吓了一跳。
鉴于接下来在夜归人酒吧里所即将要发生的事情,在这里遇见熟人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更不是上演同学相逢又相谈甚欢的好场合。
秦暮真心是无语了,大巴车事件就遇见一个邻居,酒吧事件又来了一个大学同班同学。
曾明朗可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他高兴的一甩金色头发,笑道:“这里可是我明朗哥的主场,我当然在这里了。问题是今天是什么日子呢?你又为什么在这里呢?”
曾明朗是本市人,家庭环境还算可以,他在大学时期就是出了名的爱玩爱闹,一头金色头发是他的标志。没有想到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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