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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主网 > 精灵之海盗法典 > 第二章 【精灵之眼】

第二章 【精灵之眼】

《海盗法典》竖在余小顾眼前,缓缓翻开第一页。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一行接着一行苍蝇大小的文字接连浮现在《海盗法典》的第一页上:

【制服普通海盗一名】

【开始审判】

【王振,男,32岁,枯叶岛丰涯镇人士,曾在丰涯镇经营一家饲育屋,生意过程中与人发生矛盾,指挥宝可梦意外将人杀死,事发后逃亡枯叶岛附近海域成为暴鲤龙海贼团中的一员,在此期间参与劫掠商船12艘、联盟村庄8个,杀死普通平民17人……审判完毕。】

【审判结果:建议对海贼王振执行死刑!】

【审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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