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察指了指腰背处那条刀疤,“我在布朗克斯史蒂文森中学读七年级的时候,有次我和几个同学放学回家,在道格拉斯街上遇到了四个抢劫的。
我仗着学过几年的格斗,拿着书包跟几个劫匪打了起来,最后警察来了,劫匪逃跑了,我这里被刺了一刀。
事后警察和老师不仅没有表扬我,还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
说遇到劫匪只要交出东西就安全了,不应该还手,受伤了是自找的,哎~,我本想做个征恶扬善的骑士,不料却成了鲁莽的笨蛋,这一刀算是白挨了。”
格温妮丝捂着嘴轻笑了起来。
“我是不是很鲁莽?”
李察笑道。
格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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