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唱晚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听过一句话,大概意思是说,如果很喜欢一个人,就会反而更喜欢叫他的全名,也会很喜欢听他叫自己的名字。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当时她还没有太领会那话的意思,只觉得怪矫情的,现在她好像有点懂了。
因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觉得和他有关的一切都很耀眼,所以他的名字变得格外动听;会觉得他说的话都与众不同,所以自己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来好像都变了意义。
仔细想想,除了刚认识那几天她听过顾意驰叫她的全名以外,后来好像还真的没有怎么听过,以至于他现在忽然这么叫,她竟然觉得挺心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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