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儿子就跳上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走了,离开家、离开它的院子整整七年。
长颈鹿后来跟我说,那七年里,它曾不止一次的后悔没把手中的鞋垫给他垫在鞋里,就让他走了。它虽然明白,它的儿子是有蹄铁的动物,根本不需要鞋垫,但它还是从小到大都在给他穿鞋,鞋里也一定会有鞋垫。
不过,后来它儿子回来了,它反而再也没缝过鞋垫,它早前缝的那些也全都压在床板下,再也没有拿出来。
它的儿子就一直都光着脚,在地里种红油菜,在各大菜市场辗转,手臂上的纹身也不知何时渐渐被阳光烧灼得模糊不堪。
(七)
我回到了从前住的地方。妈妈最富有的地方,有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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