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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婚配合法化的世界-美妈给我生三胎】(3续)

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末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末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对前一种行为,应当从轻处罚。

可以看出,「卖淫嫖娼」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包括:(1)发生在不特定的异性或同性之间(不局限于男女之间,也包括男男和女女);(2)以金钱或财物为媒介进行交易;(也就是一方要获取报酬);(3)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包括已发生的、和已着手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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