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赶考,路过这里,我请他喝酒讲道,品枣尝脍,
一连住了十余日。
那时候的我刚从湖底逃出来,不是之前的我,也不是现在的我,还不识字。
于是书生便教我认字,然后是读、刻,还教我生火,做一些从未做过的事情。
我们白天去河里捉鱼,去树上摘果,晚上点起篝火,一起喝着我偷来的酒,
读他带来的书。我读不懂那些书,但是愿意和他一起读,然后看着他傻笑。
有一天,书生要走了,说去进京赶考。我问他为什么要去?他说可以做官,
为黎民谋生计,造福一方。
我问他黎民的生活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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