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已有幾個月。我身為家明的公司夥人,家
明生前指定的公司託管人,以及小雨的財產監護人,為了完成在眾人面前宣的
家明遺言,缺眠少休的忘我工作。至得今日,家明留在香港的公司業務已經完全
到正軌,我也已在公司內部尋得可靠的人才,將其升職到公司管理位置,讓我
不在香港的期間,也可令公司按照正確的軌跡,繼續和美國那邊的業務配運轉。
當然,按照家明的遺囑,香港公司的所有資產,仍然是要等小雨來繼承,而在那
之前,我還是要給予必要的監管。
我答應好的夏夢的生活費用,已經以「幫助家明贍養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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