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刑部主事陈凤梧请录用以励忠
直,吏部覆奏,命授圭正八品职事。
弘治十二年,南京工科给中赵钦、监察御史赵俊再次上奏为丁哲鸣冤。最终
孝宗无奈妥协,把丁哲外放做官,就此了结此事。《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五十一》
是这般记载的:十二年六月庚寅,南京工科给中赵钦、监察御史赵俊等奏:「近
日将原降御史武衢等升用,为民吏徐圭授官,中外传颂,以为太平盛事。但副使
杨茂元、郎中丁哲、主事盛应期、范璋等尚未蒙宥复,乞均赐擢用。」上曰:
「丁哲准量与外任,杨茂元等已有前旨,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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