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是不可能抵赖过去的。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要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姐姐那位母老虎一样的舅妈之所以有恃无恐,仗的也就是这个。
按照民法的原则,诉讼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是二年,过了这个期限的话就失去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这个时效的计算起点是自被侵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被侵权的那天开始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姐姐今年26岁,外婆是在姐姐6岁那年去世的,到今年是第20个年头,正好赶上最长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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