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子参与了我们讨论。喜好辩论,这难道是律师的本性?
“如果当时有谁听到然后打开厨房门看看就好了。我要是抓到凶手,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然后丢到海里喂鱼。”
“是啊。凶手估计也觉得如果频繁出入馆内的话会显得很可疑吧。”
“可是穴熊馆里也有澡堂呀厕所呀什么的,可以在那里处理手机。”
“如果在馆内物理破坏手机的话,一定会发出巨大的声响。而要只是单纯泡在水里的话,请别忘了最近的手机基本上都是防水的。这样来看,用微波炉烤未尝不是一种毁灭证据的好方法。请想象一下,法子,你走进餐厅,看到微波炉在转。请问你会主动把微波炉关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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