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是爱理就理,不爱理就不理。原因何在?信访部门对有处置权的相关部门,没有任何约束力,既不能决定人家的升迁,也不能决定人家的薪酬,甚至是说句话,都没有人愿意听。仅从等下级别上看,信访部门的管辖权,实际在比他们更高级的干部。
其他部门,也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比如公安部门、检察部门、法院等,名义上,这是一些条块分管的机构,实际上,人事权和财权在地方,公检法只听地方党委的,于是出现了某些案件,地方首长想让公安怎么查,公安就怎么查,想让法院怎么判,法院就怎么判的现象,所谓依法执行,成了一句口号。其他一些厅局也是如此,对上,有两个指导,省里可以领导,上面还有直管的部。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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