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肌肤。我用铅笔轻轻画线,线条细得像怕吵醒谁,像怕自己的心思太大声。
最后,我在那一页夹了一张红色书签,上面什么也没写,干干净净地,只用圆珠笔在边
角画了一朵玫瑰。
然后,我走进爸爸的书房。不是偷偷摸摸,而是很自然地将书放在他常用的那张木头书桌上,刚好摆在他茶杯和笔筒之间。他一定会看到。一定会翻。
我一边放,一边觉得自己像在点燃一根线香——慢慢烧、慢慢冒烟,香气里藏着我太过明显的渴望。
我回到自己房间,装作若无其事地坐好,翻出英文课本,但眼睛根本没办法对焦。我下意识将双腿夹紧,身体整个卷起来,额头贴著书桌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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