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宋斯嘉并没有用「爱」
这样的字眼,但是这样的文字表述出来的,除了「爱」
以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呢?「2007年,这一年我21岁。我有了男
朋友。不是他。因为他有一个比我出色得多的女朋友,我欣慰于对他来讲,我是
能走入他生命中去的妹妹。我谈了恋爱,如果这也算『大事』。
真没什么大不了,这段恋爱只延续了八个月……当然,时间再短,该发生的
事还是差不多都发生了。
我终于知道在异性怀抱中是什么感觉,也永远丢失了一样被叫做『初吻』的
东西,甚至还品尝过男生最隐秘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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