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有证据,可以指控你,你还是乖乖的招吧!”接着,她打开皮包拿出录音笔来。
当她打开皮包时,我瞥见她的包包内,有一只小的无线电对讲机,还有一个小皮夹,应该是装证件和一些钱的,还有一只口红,一个小粉盒。还有两串钥匙,一串比较小像是开抽屉的,一串大一点像开门用的,没看到汽车和机车钥匙,我猜她一定住的离分局不远,或者台北市不容易停车,她搭捷运或公车吧!说实在的她不用化妆就够美了。
她拿出录音笔拨放,可惜没有声音,因为我在旅社,已经动手洗掉了内容。
这下她愣住了,她辛苦付出天大的代价要起诉我的内容没了,我低头看看两旁,旁边的几位都不在,剩下我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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