鹂与恒远免受不法侵害。
本人在此遗嘱生效前做出的其他意思表示或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此遗嘱存在冲突的,以此遗嘱为准。
立遗嘱人:夏瑾
2011年1月25日”
年轻男公证员补充道:“遗嘱经我处公证,合法有效。林然先生,根据《继承法》第25条,您可在30天内决定是否接受继承。若不明示放弃,视为接受。”
遗嘱宣读刚结束,告别厅内炸开了锅。
夏瑾的远房表哥,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猛地站起身,拄着拐杖的手剧烈颤抖,指着林然怒吼:“夏瑾这是什么意思?我们27个老伙计跟着她从东北到j市打江山,血汗钱都投进恒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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