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多找几个要好
的闺蜜聚会。利用「众人」的业力,一起分担潜在的风险,只要是和闺蜜玩,不
牵涉到其他「雄性」生物,就是一起疯个通宵不回来,只要避开了这「宿命」的
一天,都是可以的。既然注定今天出问题的是妻子而不是别人,而且只要闺蜜一
多,相互也有照应,只要不落单,没人真敢光天化日的直接抢人吧?至于来一群
歹徒连妻子再附带一群闺蜜一锅端这事?呃,这还是法制社会,和平年代好不好?
这种大型恶性事件的发生可能几近于无!
想到妻子上午接电话最后那诧异的语气。估计打死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我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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