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从案发现场找不到凶手的任何资料,
这是与本案的唯一不同。”
“请问辩方律师,你所的这一切说明了什么呢?!”法官听完卓文的陈述手
问。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所说的一切只为了一个目的,那就是说本案的
凶手和五年前的凶手是同一个人,而我的当事人五年前在台湾而不在香港,也就
是说我的当事人不是本案的凶手。”
“反对。”检控官马上站了起来,“反对辩方律师做出毫无根据的推断。”
“反对有效,”法官又对书记员和陪审团说:“辩方律师的最后陈述不必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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